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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工核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或永州市人事考试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复,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46-8323746 曾德平 0746-8329607 王海玉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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